七年,用七年时间完成一次行动主义的行为艺术,在这个只争朝夕的年代,是不是太长了一点?我想许多人第一个想法或许也莫过于此,而这也从侧
面反映了现代人的功利与焦虑。
来假设一下凯鲁亚克没有遇上在
小说中化名为迪安的尼尔·卡萨迪,其实去西部看看原本对他来说也只是遥远而不实际的计划,或许他勤奋地写作,努力开拓全新的写作方法,也不过是个只能维持温饱、郁郁不得志的作家。然而,卡萨迪的出现成为了凯鲁亚克的助推器,吸引他上路的与其说是他羡慕卡萨迪那种令人神往的恣意生活,倒不如说是卡萨迪的到来挑逗起了他原本就蠢蠢欲动的冒险细胞。
《在路上》的诞生和影响
五十年代后期,两本书的出版掀起了“垮掉的一代”文学运动的高潮,它迅速冲击了美国人的意识形态。先是1956年艾伦·金斯堡的《嚎叫及其他》,随后在1957年出版的《在路上》则带来了更深刻的文化影响,它的诞生不亚于“垮掉的一代”的宣言。小说围绕着萨尔和朋友的自发式旅程一路展开,每一个章节的灵感都来自于现实生活,这其中不乏赤裸裸的吸毒和性滥交描写,这些故事搁在如今可能屡见不鲜,但要知道它发行于保守的五十年代,这些大胆的场景叙述无疑在当时震慑了读者,而许多评论家也以此为证据抨击了这部作品。
这场文学运动的时间其实很短暂,凯鲁亚克在六十年代出版的大多数作品其实都是五十年代的创造高峰时完成的。受评判的终究是他们的作品,而不是对流行文化产生的真实或是假设性的影响。经典的作品永远是最经得起时光考验的,时至今日,凯鲁亚克的《在路上》依然是大学校园的最爱,也是“垮掉的一代”的定义之作。
上路的原动力
逃离抑或浪荡,总要有个借口或理由。每次提到《在路上》时,人们似乎都喜欢把它或者垮掉的一代同美国五十年代政治高压的社会氛围联系在一起,而《在路上》里那种流浪汉与朝圣者交杂的气质与反抗社会主流价值观的精神也为无数向往自由的年轻人所顶礼膜拜。但就我个人看来,凯鲁亚克创作背后的动机也许并没那么复杂,他开始上路的时候,二战后兴兴向荣的美国社会还没有卢森堡夫妇和麦卡锡盛行这些事。凯鲁亚克有着冒险家追求刺激的个性,但他更是个有着勃勃抱负的年轻作家。在与哥伦比亚大学帮鬼混开始,这些不甘平凡的年轻人实质上就试图以文学的途径来表现他们与众不同的价值观和新哲学。让我们把他的上路看得更纯粹些,与切·格瓦拉和朋友抱着看世界想法骑着摩托游历南美不同,萨尔和迪安在一起更像是漫无目的游索,纽约,丹佛,旧金山,墨西哥,他们如野马般没有羁绊。对凯鲁亚克来说,他也期翼在这让人兴奋到颤抖的旅途中迸发出无尽的灵感与全新的写作方式。十岁不到的时候,凯鲁亚克就梦想成为一个作家,他随身带着本笔记本,走到哪里就会写到哪里,记录下日常生活和想法的点点滴滴。在译文推出的新译本中,取代“我还年轻,我渴望上路”(I was a young writer, I wanted to take off)更忠于字面含义的是“我是个年轻的作家,我要起步”,从表达上显然略弱前者的感情,甚至僵硬得有点刻板,但也突出了写作之于在路上的重要意义,尽管写作的艰辛与瓶颈几乎是被小说所略过的。
路上的爵士乐
《在路上》之所以成为经典的另一个原因可能还在于它独特的叙事性,没有停顿,没有思索,所有的情感都融会在了行动、言语和情景中。可以说,这种实验性的风格让凯鲁亚克的最大抱负得到了实现。说到这种意识流的结构,不得不提及爵士乐对于“垮掉的一代”的强烈影响。假若《在路上》的经历发生于七十年代,那么这群年轻人可能听的就是摇滚乐了,但是,历史是没有“如果”的。在垮掉运动发展时,Bebop也开始走向兴盛,1940年代到达风靡的顶点,特别是在纽约城的中心,52大街的爵士俱乐部总是熙熙攘攘。Bebop是以小型爵士乐团为特色,与大乐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像Dizzy Gillespie、Charlie Parker、Max Roach和Miles Davis都是这个爵士乐新时代的前驱。凯鲁亚克、金斯堡和朋友把大量的时间都泡在诸如The Red Drum、Minton's、the Open Door等俱乐部里,沉浸于爵士乐中。
为什么爵士乐会成为这些垮掉派作家写作背后的驱动力量?也许我们能从“Beat”这个词中找到答案。二战后,“Beat”主要被爵士音乐家用作俚语,意思是落魄潦倒,或是贫穷困乏。凯鲁亚克之后把“Beat”的这层意思加曲解来满足自己表达的需要,他把它解释为“至福”(Beatitude)。“你可以感受到它,在节拍里面,是爵士乐,真正的冷爵士。”垮掉派作家从爵士音乐人那里借来了许多术语,并把它们加入到了作品里。不过爵士乐对他们意味的绝对不止是一个单词,对他们而言,爵士是一种生活方式。约翰·克莱伦·霍姆斯在他惟一的畅销书《去吧》中曾这样写道,“在现代爵士乐中,他们听到了为他们代言的某种反叛而默默无闻的声音,他们有生以来第一次得到信仰。它不止是一种音乐;它成为了一种对生活的态度,一种行走的方式,一种语言和穿着……这些内向的孩子,现在终于找到了某种归属感”。这些作家和爵士音乐家有着一个共通处——他们都用即兴的方式创造出自己的作品。而艾伦·金斯堡则用儒家思想“最初的思绪,最好的思绪(First thought, best thought)”概括了垮掉派的写作风格。
被推向圣坛的《在路上》
时势造英雄,《在路上》寻求自由的精神之旅,影响至深的还是六十年代的青年人,并由此引发了反文化的热潮。压抑的社会背景总是让人希望求得心灵上的解放,于是不为世俗束缚的《在路上》成了一剂解药,让人在反越战、反物质、反抗社会教条找到了相似的共鸣。就这样,《在路上》以其叛逆的形象被无数愤怒却又找不到出口的年轻孩子推上了圣坛。这样的岁月总会酝酿出一批乌托邦分子,比如六十年的嬉皮士露宿街头歌颂“爱与和平”,七十年代的朋克砸碎一切高呼“无政府主义”,然而他们总是一簇/撮社会亚文化的边缘人物,他们的出现在某种程度影响了流行文化,但对历史的改变实际上微乎其微。
当小说为凯鲁亚克获得了曾经梦寐以求的声名时,他却开始极力去回避它——“我不是垮了的一代,我是天主教徒”,也许是厌恶被贴上标签,也许是憎恶媒体猎奇的心思,他时常以逆反或是难以理解的面目出现,而采访也总是演变为说教的观点。在陆续出版几本自传体作品后,他愈加沉迷于一种颓废的生活和虚无的精神里。不过,《在路上》却让其短暂的一生成为了让人仰视的传奇。
如今,在这个全球化愈演愈烈的时代,我们也越来越享受物质、追求功名。我们太世故太聪明太急功近利,就好比,我们想环游世界,前提必须等先攒够钱;又比如我们怀有无限的理想,但又从旁人的角度觉得一往直前追求理想太过幼稚。中国的年轻人看《在路上》感受到的更多是形而上的叛逆,让我们热血沸腾的不是拿起背包来一次体验式的旅程,更多是想借此来证明自己心底尚有理想主义,我们崇拜凯鲁亚克是因为我们做不到这样的自由,在这种无人能述说的苦闷中,我们只好把小说作为了一种精神范本,然后嗟叹起自己放弃的机会和错过的年华。是的,我们总是这样后悔昨日,我们还不断地忧思明天,瞻前顾后于路上,而我们真正匮乏的,正是《在路上》里活在当下的勇气。